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酒店塔楼窗户维修(150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0 18:17:36 来源:
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酒店塔楼窗户维修(150扇)项目
(项目编号:0721-2566C383-E17-772)招标公告
一、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酒店塔楼窗户维修(150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税) | 
| 1 | 酒店塔楼窗户维修(150扇窗)项目 | 15 | 
注:投标人对所有服务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5.投标人具有[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团队中至少有2名人员须具备由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8.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类似塔楼窗户的维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需能体现委托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及委托双方签章页等关键信息,否则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9.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经济和潜在法律等责任;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8月20日~2025年08月27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从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五、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9月01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410室。
六、定于2025年09月01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410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
邮编:200122
电话:021-68868888
联系人:程焕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207室
邮编:201999
电话:021-66891040
联系人:陈奕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