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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采购中心2025年8月包钢吊装带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0 18:17:35 来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B202508190010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8月包钢吊装带采购(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税率13%)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2025年8月包钢吊装带采购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8190010-0001

标段名称:2025年8月包钢吊装带采购

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

付款方式: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2616084.3000

投标保证金(元):26000.00

备注:1、履约保证金要求: 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中心有应付账款的供应商可以用应付账款冲抵履约保证金,新供应商则必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因质量问题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付。 3、合同执行期限内出现供货商因价格问题延迟供货或拒绝供货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4、送货车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所有入厂运输车辆需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如因供方不遵守甲方相关车辆入厂规定造成的考核,供方承担全部考核责任。 5、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要签订履约保证书,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6、乙方若未在约定期限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7、实际使用量以需求单位需求计划为准。 8、接受包钢付款条件, 不接受包钢付款条件的视为弃标。 9、结算办理:合同金额>100 万元,在合同有效期内最多分三次完成挂账。 10、开标后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终止。 11、招标明细中相同物料报价必须相同,如价格不同以低价为准。 12、投标时需要注明标的物品牌或产地,中标后送达现场产品须与投标产品品牌及产地一致,如发现有以次充好或次于投标产品现象,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做出相应处罚。 13、中标单位需开通电子汇票业务。 14、扁平吊装带执行标准为JB/T 8521.1最新版标准;圆形吊装带执行标准为JB/T 8521.2最新版标准

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规格型号

物料材质

品牌/制造商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

备注

1

环型扁平吊装带

2吨*1米

聚脂纤维

1.88

100000

2

环型扁平吊装带

3吨*1米

聚脂纤维

2.75

170000

3

环型扁平吊装带

5吨*1米

聚脂纤维

5

3000

4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2吨*1米

聚脂纤维

6.1

60

5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3吨*1米

聚脂纤维

9

246

6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3吨*1米

聚脂纤维

9

45

7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3吨*1米

聚脂纤维

9

8804

8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7吨*1米

聚脂纤维

16.1

288

9

吊带

R-01 20T*4M

225

6

乌拉13848521832

10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10吨*1米

聚脂纤维

24.5

70800

11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15吨*1米

聚脂纤维

35

20

机械

12

环型圆形吊装带

5吨*1米

聚脂纤维

8.5

40

热轧部段贵权

13

环型圆形吊装带

5吨*1米

聚脂纤维

8.5

17

机械

14

环型圆形吊装带

5吨*1米

聚脂纤维

8.5

780

15

环眼(双耳)圆形吊装带

1吨*1米

聚脂纤维

4.5

140

16

环眼(双耳)圆形吊装带

2吨*1米

聚脂纤维

5

12

17

环眼(双耳)圆形吊装带

5吨*1米

聚脂纤维

14

12

18

环眼(双耳)圆形吊装带

10吨*1米

聚脂纤维

34

28

19

环眼(双耳)扁平吊装带

8吨*1米

聚脂纤维

16

707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均须提供自身有效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至少一份制造商有效营业执照及授权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一份,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业绩。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8-25 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08-26 09:00(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生产物资管理室
监督电话:1319144843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袁莹

项目负责人:马琦 0472-2668931

联系方式:0472-2661298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热线:0472-5267453/0472-2669685/0472-2669645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5-08-20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