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5m?储气罐(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0 18:17:35 来源: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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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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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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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项目概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5m?储气罐采购,含安装。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5m?储气罐,含安装。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8190001-0001 标段名称: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5m?储气罐(重新采购)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供货。 付款方式: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土建条件图及所需外部条件(水、电、气、汽)参数,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证函后,发包人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注: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金额为预付款合同金额。(2)承包人全部设备送达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组织到货验收合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后,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性能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4)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45日历天内向承包人结清余款。 付款形式:现金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设备13%,施工9%):665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不需要缴纳 备注:投标人须按模板填报分项报价表,否则将会被否决投标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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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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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近三年内(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压力容器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附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8-25 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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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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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08-26 09:00 (北京时间)。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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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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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9.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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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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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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