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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0 18:17:12 来源: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1. 招标条件

本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采煤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第二次)。

2.1.2 交货地点: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2.1.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达买受方指定交货地点。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全新的、配置齐全、安装调试后即可投用、性能符合本技术附件要求的如下设备:

标段

标段编号

设备名称

一标段

0747-2560SCCYN087/01

485型液压挖掘机

2.3 其他要求

2.3.1 售后服务:为保障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提供至少12个月的上门免费质保期,上门服务及原厂部件和保修以及产品使用技术咨询解答相关事项的要求,拟供的软件必须正版并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以作证明,终身维护,产品配套的软件应终身免费升级维护。中标单位负责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需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2.3.2 培训要求:投标人应对使用方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结构原理、构架、性能、操作、维护维修、故障排除等基本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完全独立操作。

2.4 本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参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中多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一至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就招标内容中同一货物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品牌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要求提供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投标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附清晰扫描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2024年6月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晰扫描件));如有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证明请注明,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3.4 财务要求:

3.4.1 2022-2024年度:(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①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近六个月(2025年1月至今)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清晰扫描件)。

3.4.2 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近六个月(2025年1月至今)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清晰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需有类似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的封面或首页(如有)、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等复印件)。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6.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6.3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页面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08-20 公告发布之时– 2025-08-27 23:59。

4.2 获取方法: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资料(招标过程需提供至投标人的资料,如: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澄清文件等)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800.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资料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曾在“化云数智(d.sinochemitc.com)”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注册、资料上传与审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招标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注册,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资料。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页面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4.3 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资料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过程需提供至投标人的资料(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澄清文件等)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发布及短信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1 09:30。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5.3 递交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09-11 09:30。

6.2 开标地点:同递交地址。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限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0470-3909103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联系人:李哲淏、应文豪、顾有恒、闵祥昆、胡源、张卓、赵俊霖、段勇、陈思妤、李书桠

电 话:18110123554、18911319394

电子邮件:lizhehao02@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