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硕县乡镇公用设施煤改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02:40:54 来源: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概况
和硕县乡镇公用设施煤改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Z01-2022002
项目名称:和硕县乡镇公用设施煤改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500000
最高限价(元):11598529.8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硕县乡镇公用设施煤改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和硕县 4 乡 3 镇办公用房及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煤改电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7.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投标人须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7.3.所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电锅炉、空气源泵)。
7.4.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7日 11: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指定位置,未按规定编制或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和硕县石材大道党政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996-562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时代广场D座7楼
联系方式:17699111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伟
电 话:17699111818